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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购0.7%股权
2008年09月05日 08:36:37 金融评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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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英国电力公司(Drax)新闻发言人向本报确认,中国人民银行以约1800万英镑,收购该公司0.7%股权,从接洽到完成收购,历时一年。

  这是继上月25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购买英国保险巨头保诚集团(Prudential)1%股份”后,英国曝出的第二起央行海外收购案。

  而对于来自海外的种种消息,9月3日,央行新闻发言人均以“消息非央行发布”,而不作任何评价。

  《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央行的主要职能包括“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资讯,行情)储备”。而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央行下属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亦具有“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的职责。有市场人士推测,央行的海外收购可能是通过外管局下的投资公司来完成的。除该公司外,(中国人民银行)还持有了FTSE(即英国富时指数)榜上许多公司的股份。

  对于收购的具体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一位人士称,“央行不会直接进行海外收购,中国运用外汇储备进行海外投资一般会通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IC,下称‘中投’)和代理人进行。”

  目前央行通过外部经理人对全球投资行为正有所增加。除中投外,外管局也将极少部分外汇储备用于投资固定收益产品以外的领域。

  今年4月,英国石油公司(BP)证实,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SAFE investment company Ltd.,下称“华安投资”)以24.5 亿美元收购该公司1%股权。

  华安投资隶属外管局,注册于港岛远东金融中心28楼,成立于香港回归的前一个月,其注册资本的1亿港元中,99.99%的股份归外管局所有。公开信息显示,华安可以投资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证券、外汇和商品等,可代理外管局管理外汇储备及经外管局所授权批准的其他所有相关货币财务事宜;在全球范围内管理投资基金,以及管理国家外汇储备或从事其他经中央银行授权批准的业务。

  令市场人士将猜测的目光转向华安投资的原因,是这一系列收购案中相似的收购手法。

  一家在香港注册的中国公司各购买了不超过1%的股份。但均无果。8月27日,澳洲联邦银行向本报证实,购买其0.33%股份的,正是华安投资。

  央行利用代理人进行海外收购时,选择购入1%左右的股份,既不会明显影响目标公司的股价,增加收购成本,也不会触发任何强制披露的要求,从而使收购横生枝节。这表明了一定程度上,央行正在转变其收购手法,将海外投资尽可能多元化和分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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